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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罐藏类制品FDA工厂(FCE)及产品(SID)注册

  
下载:《关于罐藏类制品FDA工厂(FCE)及产品(SID)注册》

  根据美国政府联邦法规(Federal Register)第21卷对低酸食品入境的规定,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英文简称FDA)要求所有低酸性罐装食品进入美国海关之前,必须取得FCE号码及SID登记。该法规要求不仅适用于美国境内食品,也适用于国外进口食品,包括大陆和台湾出口到美国的食品。
  为使产品符合上述法规并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合法销售,必须办理工厂(FCE)注册及(SID)登记。具体内容如下:
1、委托方需提供的资料:
  营业执照、产品检验结果报告单的复印件;中英文对照的产品说明书;中英文对照的产品成分说明及组成比例、产品规格;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表;灭菌方法等。
2、关于产品的检验:
如委托美国基埃奥检验公司 (G&L Laboratories)进行产品检验费用为人民币12400元整。
需提供样品为:不同时间生产的产品三份,每份为四个包装单位。(12个样品)
(如果以委托方自行办理的产品检验报告为依据办理FCE注册及SID的登记,美方将不收取委托方的检测费用及样品)
3、委托申办费用:
工厂注册(FCE)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整,
产品登记(SID)每一种产品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整。
4、付款方式:
双方签订委托协议后一周之内,委托方将申办资料、样品及申办总费用的50%支付于美方。
5、美方需在收到委托方的申办资料、样品、费用的90个工作日之内,将符合美国FDA法规的工厂的FCE注册号码及产品的SID登记号码(复印件)交付给委托方,委托方在核实文件无误后将余款支付于美方,美方在收到委托方办理FCE及SID全部费用后将在一周内把全部正式文件交付给委托方。
6、违约责任:
(1)、若委托方中途无故停办,应付给美方总费用的50%,作为美方前期工作的补偿。
(2)、在将来对美国出口的贸易中,因美方办理的FCE注册及SID的登记号出现问题而导致的美国海
关对货物扣关,美方将负责提供帮助和协助解决。
7、下载并填写FDA罐头企业和产品FDA注册申请表(www.fda.cn)签署委托协议:
  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,若发生分歧时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。如协商不成,则可向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裁决。


电话:010-6337 2929  传真:010-6337 3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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